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观赏菊花、月季蚜虫、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应于虫害发生期,按推荐剂量,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月季、观赏菊花等花卉以及水稻、小麦等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5.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 使用时应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9.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均无刺激性。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请勿引吐,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