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花生播种时使用,拌毒土撒施于播种穴内。
2. 药剂与适量水和细沙混合均匀,定量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和硫代磷酸酯类混配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酶破坏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害虫麻痹死亡。有触杀、胃毒和内吸多重药效,对于防治花生金针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3. 该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4. 使用该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引起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