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3、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本品对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对鸟类、蚯蚓有毒,使用时应注意对鸟类和蚯蚓的影响,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期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天敌放飞区禁用。3、褐飞虱对本品抗性风险高,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展。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服、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食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对眼睛有一定的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