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幼虫发生初盛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 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蚕室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3、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