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的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性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的驱避作
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
次。
2.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6.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
克、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
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按中毒轻重可用阿托品
或解磷定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一旦发生中毒故应
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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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