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始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重点喷施水稻中下部,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化合物,其作用机理独特,可使进食的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致使害虫无法正常进食,因饥饿而死亡。本品通常作为昆虫神经制剂使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7、使用后的空袋请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分钟以上。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物,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误食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