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幼虫初期开始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 2.本产品在水稻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观赏菊花、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将其摘掉后再继续冲洗5分钟。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中毒控制中心电话,或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立即拨打紧急救助电话,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拨打急救电话、中毒控制中心电话,或请医生诊治。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