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1~3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时,直接持瓶均匀甩施于4~6厘米稻田水层中。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直接甩施于稻田水层中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稗草,千金子、鸭舌草,节节菜,泽泻,矮慈菇、牛毛毡,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等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类杂草,具有施用方便快捷、持效期较长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2.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3.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匀,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稻苗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本剂为触杀型土壤处理剂,插秧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水稻移栽后使用应采用“毒土法”撒施,以保药效,避免药害。东北地区移栽前后两次用药防除稗草(稻稗)、三棱草、慈菇、泽泻等恶性或抗性杂草时,可按说明于栽前甩施本剂,再于水稻栽后15-18天使用其它杀稗剂和阔叶除草剂,两次使用杀稗剂的间隔期应在20天以上。 4.本剂对蜜蜂和鱼有毒,空瓶(罐)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严禁其药液或污染物污染沟渠、水源和鱼塘。其污染物和废弃物宜作集中烧处理。 5.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中等刺激作用,误用可能损害健康,应避免眼睛、皮肤和身体直接接触。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衣物上,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并将其进行妥善处理;如药液溅到皮肤,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如果条件允许,用聚乙二醇400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如果出现持续症状,请医生诊治;如吸入本品,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如果出现持续症状,立即请医生诊治;如药液溅到眼内,立即用足量清水冲洗,请医生诊治;如误服本品,立即用清水漱口,注意保暖。切勿引吐。如发生呕吐,防止呕吐物进入肺部,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洗胃。当误服量较大(超过一口)时,可用活性炭和硫酸钠进行支持治疗。 2.症状:本剂无特别中毒症状。 3.治疗: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易燃,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和静电,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