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螨发生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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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性杀螨剂,可用于防治食植物性害螨。对螨的挣个生长期及卵、若螨和成螨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药效较持久,对移动期的成螨同样有防治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刺激感,要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误服时,口服30ml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为50-100g,山梨醇最大剂量150g(儿童酌减),并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必要时请拨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