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卵孵化盛期施药用药,均匀喷雾,并保持水田有2cm人浅水层,药后保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农药,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并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2、严格按照农药规程,配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等。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4、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性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药液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