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
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于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是全新的非杀生性杀虫剂。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本产品对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配药及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防止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4.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5.所有施药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勿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农药失效。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使用中或停止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