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害发生初期进行防治,防病要早,间隔15天左右视病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注意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对作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蒜薹叶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入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和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需要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建议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处理。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