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45天,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3次,并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治疗作用,可在茎、叶部表面杀菌,并能被植物吸收,在体内向上传导,从而杀死作物内部病菌。本品通过破坏和阻止病菌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的生物合成使病菌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戴手套、口罩、穿胶靴。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对蜜蜂、家蚕低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得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应立即携农药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