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3-7天使用,拌细土均匀撒施。
2.田间管理:施药时水层为3-5厘米,保持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支链氨基酸合成(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或乙酰羟基酸合成酶AHAS)抑制剂,抑制合成生物体必须的氨基酸(缬氨酸、异亮氨酸),使细胞停止分裂,阻碍植物生长。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抽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的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