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茶尺蠖低龄幼虫期施药一次,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茶树 |
产品性能 | 本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茶树茶尺蠖。 |
注意事项 | 1、药液及其废液不能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