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橘园杂草4-6叶期5-15厘米高时,按上述制剂用药量每亩兑水30-40公斤行间均匀定向茎叶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除草剂,是具有内吸传导功能、低毒、杀草谱广的苗后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防除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用药一次。 2、该药剂为茎叶处理剂,遇土壤“钝化”,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 3、该药剂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百草枯等其它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其除草活性。 4、施用该药剂5天内请勿割草、翻地、放牧等。 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如不慎入眼,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2、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病人清醒,可服用吐根糖浆引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而后喝入水或牛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3、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4、本品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5、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