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安全间隔期:在柑橘树上28天,每季最多施用1次;在小麦上3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2.防治柑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喷药后彻底冲洗。施药时禁止饮食、抽烟。3.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害,避免药液污染桑树及蚕室,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4.本品对烟草、莴苣、天竺葵等较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中毒症状:可能造成重度皮肤和眼刺激。过量接触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持续15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3.误食∶请勿自行引吐,请立即就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4.皮肤沾附∶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除去并清洗被溅及衣物。衣服清洗后方可再穿。如症状持续,请就医。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该产品含有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若发生中毒,一般以有机磷农药而引起。中毒症状包括眩晕、恶心、呕吐、肠痉挛、腹泻、瞳孔收缩和呼吸困难。可静脉注射阿托品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辅助性治疗。医生应该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不要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水、饲料等其他商品放在一起储藏或运输,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2.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和运输时请勿倒置,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