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前3~5天,或移栽后3~7天,稻苗扎根后,稗草萌发至2叶期,每亩与5~7千克细沙土、化肥或3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移栽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稗草(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等稻田常见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莎草,内吸性强,杀稗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2.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稗草2叶期用药时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排盐良好的盐碱地,应采用推荐的低用量,药后5天可换水排盐。3.采用喷雾器甩喷施用时,应于水稻移栽前3~7天,每亩对水量5升以上,甩喷施的药滴间距应少于0.5米。秸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以免因秸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东北地区移栽前后两次用药间隔20天以防除稗草(稻稗)、三棱草、慈菇、泽泻等恶性或抗性杂草时,可按说明先于栽前施用本剂。4.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其包装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其泄露物、残留物及废旧包装等污染物,应集中在当地法定焚烧厂处理。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水产养殖区,河塘水库附近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库。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剂,禁止引吐,如发现有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现象,立即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急救。应将患者置于空气新鲜处平躺并保暖。立即静脉注射2毫克阿托品硫酸盐,如有必要每隔15分钟重复一次,直到脉搏加速,嘴唇和皮肤变干、瞳孔变大。注射阿托品后,静脉注射解磷定0.5~1.0克。监控呼吸、肾脏、中枢神经和血红细胞数。禁服药品有: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静电和儿童接触。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贮存温度宜在0~30℃,最低不低于-5℃,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和碰撞。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