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花蚜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 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