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施药。 2、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均匀喷施。 3、本品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上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持效期较长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使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用后及时清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具极高风险性,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清洗。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经口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食物、粮食、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