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应在虫害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天始见效。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防治同翅目害虫的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有很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上安
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
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防
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
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
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
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
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