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药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不超过2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不超过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类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混配而成,具内吸传导、触杀、胃毒功能;击倒杀伤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小麦和甘蓝蚜虫、香蕉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赤眼蜂有一定的风险性,故施药期与赤眼蜂释放期错开,且远离释放区域。3、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和鞋袜,并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当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直至刺激消退,如果刺激不退,请就医。皮肤接触:用大量的水冲洗,尽可能用肥皂或洗涤剂洗涤,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服、鞋子,用流动的水冲洗干净。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误服可洗胃,但不能催吐。送患者就医时需携本标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