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小麦返青期至拔节前(阔叶杂草3~6叶期为主)施药;水稻5叶期至拔节前(阔叶杂草3~5叶期)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有机杂环类除草剂和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除草剂复配而成,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可用于防治小麦田、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用于双子叶作物。
2、温度影响除草药效的发挥速度。早春施药最好选择气温高于10℃的晴天施药。施药时避免雾滴飘移至其它作物上。
3、小麦、水稻在4叶期前和拔节后对该产品敏感,一般不宜施药,以免发生药害。糯稻品种不建议使用本品。
4、本品不要和碱性物质接触,以防降低药效。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等水源。
6、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步态不稳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