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进行施药效果较好,7天后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注 |
产品性能 | 本品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以胃毒、触杀作用为主,能快速渗入作物表皮组织,杀死潜入叶面下的害虫。防治对其他农药产生抗性的顽固性害虫活性较高。对甘蓝上的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该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产品对蜜蜂、鱼、大型溞、蚕等毒性高。禁止在鱼塘、河流、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者灌任何东西。抢救时应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