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
2. 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褐飞虱对本品抗风险高,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