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发生始盛期,二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 本品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属较高活性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击
倒作用,对棉花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棉花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
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
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吸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
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
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
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