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菜青虫发生盛期使用效果佳。施药间隔期为7~10天。与其他作用机
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交替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氟原子化合物,是非内吸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击倒速度较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在鸟类保护区、桑蚕地区及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注意保护天敌赤眼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7.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有刺痛感,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入药液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远离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