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环唑和多菌灵混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且能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戴护目镜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但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易吸潮,在使用过程中开过包装的药剂应及时封口保存。
6.每季水稻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的地方;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4.如有误服尽快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避光,防高温及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