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在水稻抽穗期开始施药。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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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请按规定剂量使用,不得擅自加大剂量,避免产生药害;并合理与不同作用机制农药轮换使用,避免或延缓抗性的产生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6、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开启方法:拧开瓶盖,去除内塞或封口膜,去除过程中,瓶口勿对着人畜。
9、本品禁止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
10、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1、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大量误服一般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措施及解毒药: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