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抛秧后5~7 天,杂草1.5叶期前使用,每亩用15~20 千克细潮土(肥)拌匀撒施,拌匀撒施,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千金子、鸭舌草、泽泻、萤蔺、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矮慈菇、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对水稻没有隐性药害,主要表现为缓苗快、根系发达白根多,生长旺盛、分蘖率高,使用剂量下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2 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
3 施药时田间应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
4 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5 本品对藻类高毒,应特别注意对水系的保护。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7 施药人员应佩戴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有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施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运离热源或火源。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