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前请用力摇匀。
2、本剂每个作物生长周期使用1次。
3、机械或人工包衣,药剂要摇均后按要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由三种有效成分复配而成的种子包衣剂,主要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蚜虫,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棉花苗期病害。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用力摇匀。
2、本剂为固定剂型,用时不需要加水稀释或添加其他农药、肥料。
3、使用或清洗药械时不得污染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桑园及蚕室,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应尽量避免伤及益虫。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4、用药时,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避免药液吸入或沾染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5、供处理的种子应是健康、无伤口的良种。
6、处理后的种子应尽快播种,不可与未处理的种子混合存放,严禁人畜食用。
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误服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禁止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和畜禽并加锁保存。用过的废弃物应深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