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初期施药防治,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害虫发生情况,7-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十六元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主要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生理活动,刺激害虫释放γ-氨基丁酸,致使害虫出现麻痹,停止取食而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请严格按说明使用,施药时请用二次稀释法;
2.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为了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鱼类高毒,应避免污染河流、湖泊、池塘或其它水体。对蜜蜂有毒,禁止在周围作物开花期使用,施药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蜜蜂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区应立明显标志,以免人畜等进入。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如穿水鞋、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或口罩等,避免吸入或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触药部位;
7.为保护环境,包装物应深埋或烧毁,不可随便丢弃。未用完的药剂应按农药安全贮存要求存放。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人类有毒,不可吞食、吸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等;
2.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恶心呕吐等;
3.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充分冲洗干净触药部位至少15分钟并送医对症治疗;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切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服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和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护。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贮同运;
3.本品贮运时应远离水源、火源、防晒防潮等;
4.本品贮运时堆码方式应符合安全和搬运方便的要求。防止贮运及装卸时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