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蚜虫盛发前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施药间隔期7-10天。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鸟、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 2.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3.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4.使用过的空包装不可挪用装其它东西,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不慎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