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转入旺盛生长期时使用。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分布于杂草叶面,不能泼浇。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4.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
5.施药后3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症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