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
2.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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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持效期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