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按推荐剂量,于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用足够的稀释药液对植株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后4-6小时停止取食,6-12小时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击倒,24-36小时达死亡高峰,在植物表面粘着力强,持效期达10天以上。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 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水稻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7]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8]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