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卵孵高峰期至三龄若虫盛期之前防治,亩用制剂50-100克,兑水均匀喷雾,施药1-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硝基亚甲基类农药吡虫啉原药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异丙威原药混配而成,具有触杀、内吸和胃毒三重作用,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胶鞋,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鱼或虾蟹套样稻田禁用,施药后的回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去禁用,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本品对薯类有害,在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急救措施: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中毒,应将中毒者移到通风处躺下休息,呼吸困难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误服中毒,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救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3】要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催吐,并反复灌食盐水直至吐出液体变为透明为止。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