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甘蓝蚜虫低龄幼虫发生初期或盛期进行施药,注意重点对叶片背面的喷雾,且喷雾要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与菊酯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速效性较好,持效性较长,具有较好的触杀、渗透和内吸传导作用,主要作用于害虫神经轴突传导和烟酸乙酰胆碱酯酶,最终导致害虫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鸟类、鱼、家蚕、赤眼蜂、大型溞类毒性高。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池塘、河流、桑园、蚕室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