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3龄前幼虫期施药,每季作物使用1次,施药时应注意对叶片正、反面及整株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氟铃脲复配而成,主要以胃毒作用为主,其通过作用昆虫γ-氨基丁酸受体而表现出杀虫作用。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本品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家蚕、水蚤毒性高,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