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葡萄:用于生长调节,防止落花落果:于谢花后10-15天用本品50-100倍液,浸幼果穗30秒钟,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苯脲类细胞分裂素物质,可以促进作物生长、早熟、延缓作物后期叶片的衰老,能加速细胞的分裂,促进细胞增大和分化,防止果实和花的脱落,诱导单性结实,促进座果,促进果实膨大,早熟,增强光合效率,提高产量。 |
注意事项 | 1、应小心开启包装物,防止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的包装物应焚烧处理。
2、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
3、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口罩等,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
4、严格控制使用剂量,浓度过高可能增加裂果、畸形果。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和皮肤,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水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加锁保存。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过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露。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