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花生播种前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撒施。 2.本品对瓜类、莴苣庙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污染到上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能形成毒土层,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能够较好地防治花生地下害虫。独特的熏蒸作用可以趋避蛴螬成虫产卵。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风镜、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 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5、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本品推荐用量下对作物安全,但对烟草敏感,应慎用。7、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者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口服中毒者可用清水、肥皂液或小苏打(2%)反复洗胃。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