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害虫时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期开始进行防治,可杀死危害虫,并有效抑制害虫产卵和卵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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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杀虫剂,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对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等产生抗性的小菜蛾特效,超微纳米入水即溶,虫卵兼治,不伤花,内吸传导可有效杀死隐蔽处和潜入害虫。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鱼、水溞、蜜蜂、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鱼塘、河流、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