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1-2龄低龄幼虫始发至盛期,每亩用本品对水50-7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后喷雾。
2、本剂 |
产品性能 | 本剂由氟铃脲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适宜的助溶剂及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混虫生长调节剂的加工剂。本剂是一种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强触杀性能,能有效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剂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剂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剂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峰群的影响;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彬远离水和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
6、本品属低毒药剂,但配药和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药剂污染手、眼睛及皮肤。施药操作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程》。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对眼睛有强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吕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剂尚无特效解毒剂。若因误服等原因引起中毒,请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抢救和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姝地方,并密封加锁保存。
4、贮运过程中,不可将包装物倒置,以避免产生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