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本品为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等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
2.工作后及时换洗被污染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
3.仓库及生产厂区应配制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宣贴防火宣传语。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气污物,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发生泄漏时,远离污染区,避免扬尘,小心回收,或收集运至特殊废物处理场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催吐,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产品质量保证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本品的保证期,从生产日期算起为2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