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烟草田用药,在杂草2-4叶期施药效果最好;马铃薯田用药,马铃薯苗后,一年生杂草2-5叶期施药效果 |
产品性能 | 该药由根叶吸收,很快传导至分生组织,可有效防除烟草田和马铃薯田中大多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在喷药时,应控制喷头高度,使药液正好覆盖在作物行间,沿行间均匀喷施。严禁将药液直接喷到烟叶上的喇叭口内。2、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避免产生药害。3、每季作物最多施用一次。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眼睛溅药,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如果误食切勿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水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粮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标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