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纹枯病应在田间初发病期施药,水稻的生育期为分蘖初或盛期。一般连续施药两次,施药间隔期为10-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 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节使用2次。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食入立即催吐,并用清水漱口;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出现任何不适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对症治疗,尚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