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作物播后苗前每亩兑水40-50公斤全田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触杀型复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根、幼芽和幼叶吸收和传导,幼芽和幼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轫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对玉米田中鸭趾草、反枝苋、铁苋菜、苍耳、藜、苘麻等一年生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以免降低除草剂除草效果。
2. 蔬菜、大豆、桃树、小麦、水稻等对本品敏感,不宜使用。
3.与其它作物间作套种的玉米田禁用。
4.低洼积水地不宜使用本品,容易造成药害。
5.配制和喷施时应配戴好口罩、面罩、胶鞋、手套等劳保用品,不得进食、喝水、吸烟等;作业后立即洗脸洗手等。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9.阔叶作物对该药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的阔叶作物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口服中毒表现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嗜睡,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等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并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治疗。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