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规定用药量兑水,600-900公斤/公顷(40-60公斤/亩),在作物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氮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根吸收为主,也可由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分生组织及叶片,干扰光合作用,起到杀草效果。本品水溶度低,易被土壤胶体吸附,药效发挥稳定,持效期长,成本低,使用方便,并且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藜、铁苋菜、反枝苋、龙葵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应选择雨前(小雨)、雨后土壤墒情较好时施药,干旱年份土壤喷雾应加大兑水量,施药后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2、施药量应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杂草种类密度而定。酸性、有机质含量高、杂草密度大的地块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使用上限,盐碱地及有机质含量低、杂草密度小的地块,用药量酌减。施药时药量要称准,施药要均匀,不重喷不漏喷。3、玉米田后茬为小麦、水稻时,应降低用药量。有机质含量超过6%的土壤,不宜做土壤处理。4、与其他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5、复种指数高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7、施药器具清洗干净后才能喷洒其它作物。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9、本品对鱼、家蚕、赤眼蜂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病状:本品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施药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携标签去医院就医。3、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标签去医院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贮运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开高温和有明火的地方。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