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遇强光易分解,请于下午5点后施药。
2. 若遇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停止取食,6-12小时麻痹至僵死。本品用于防治甘蓝田甜菜夜蛾。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3. 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处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
4. 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中毒急救:施药时若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后送医院治疗。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立即引吐病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