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时施药,每亩兑水30-50升均匀茎叶喷雾,切忌重喷或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三氮苯类二种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科学复配而成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铁苋菜、马齿苋、龙癸、刺苋、鸭跖草、苍耳、藜、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玉米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半马齿型、硬粒型玉米,不推荐用于糯玉米、甜玉米、爆裂玉米及各类型杂交系玉米。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初次使用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后,方可使用。2、不可与有机磷等杀虫剂混用,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也不能使用有机磷等杀虫剂。3、禁止用弥雾机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间进行茎叶喷雾。4、上茬小麦田使用过甲黄隆、绿黄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田块,不宜使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5、特殊天气,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不宜施药。施药时温度超过28时,玉米老叶叶缘可能出现轻微白化现象,但不久即可恢复。施药后六小时遇雨会降低防除效果,要求补施。6、施药时穿戴长衣服、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7、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9、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10、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1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